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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日本护照的华人,移民前后两个不同的身份信息,在移民后,持有日本新的身份信息,回国处理之前中国身份信息登记的资产,房产等事宜时,就会出现身份信息无法对上号的情况,此种情况国内一般会要求当事人证明之前的中国身份信息和目前的日本身份信息是同一人,出具一份同一人声明书,因涉及到在中国使用的,还得进行日本使馆认证。
日本声明书使馆认证资料:
1.日本声明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3.使馆认证申请表一份,申请表格需要真实,完整,正确的填写;
日本声明书认证通过起草一份声明书说明情况,并声明日本护照与中国身份信息为同一人并附上外国护照与中国护照的复印件,只需要对一份声明书进行认证;
日本声明书无直接的出具机构,通常由律师代为起草声明书,本人去人无误后,在文书上签字确认,律师盖章,文书才会生效。
日本声明书使馆认证流程:
第一步对于非日本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书,请您先送当地国际公证律师事务所(Notary Public)公证
公证员公证主要是在您的证明上添加一段声明,证明您当着他的面签字或证明证件的中英文翻译一致;
第二步将经过公证律师公证的文件送日本外交部办公室或日本外交部授权机构认证。如相关文书系由日本政府部门出具,则可径送日本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
第三步将办好公证、认证的文件送中国驻日本使馆认证。
日本声明书使馆认证时间:
普通认证为15个工作日,加急认证为7个工作日;
认证时间由当事人决定,当事人根据自身的情况,确定好认证时间,不耽误认证文书的正常使用即可;
日本声明书使馆认证注意事项:
1.使领馆只确认日本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官员签字属实,文件内容由出文方负责;
2.接受申请文件后,仅向申请人发出取证凭据,不签署任何收据;
3.经使馆认证的文书内容被更改、替换的,使馆认证无效;
4.经驻外使领馆认证过的文书,不得更改或替换。因申请人自行更改或替换文件引起的问题及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